4月25日,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辖区内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培训及警示约谈会。辖区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3家连锁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和约谈。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省、市、县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的文件精神,并通报了日常监管中药品网络销售环节发现的问题及典型案例。工作人员现场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上,工作人员对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二是按照《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依法进行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网络销售风险防控体系。三是明确处方药网络销售管理,不得在网站首页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做好处方药风险警示,严格规范处方管理、销售,对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并按规定进行“先方后药”和处方审核,遵守“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四是要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并落实在线药学服务制度,向患者提供便捷的药师购药咨询服务,严格执行药品零售连锁“七统一”管理要求。同时与企业负责人签订了约谈记录。
下一步,乐亭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力度,严防严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健康规范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文:高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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