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案件当事人“失联”导致的“送达难”“找人难”等问题,榆树市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度使用“送达管家——电子送达平台”,联手三大通信运营商,充分发挥通信运营商的实名制资源优势,协助法官通过受送达人实名制手机号码送达有关诉讼文书,切实提高司法效率。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市区人民法庭法官通过这种便利送达方法解决了一起无法联系到被告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王某某和潘某三人于2022年8月份为被告吴某所创办的劳务有限公司工作。在项目完成后,劳务有限公司拒不支付三原告共计117251.00元劳务报酬,三原告便在2023年10月份前往长春市某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索要劳务报酬。
经劳动监察大队长达一年的调解立案过程中,被告一直以公司没有钱为由迟迟不履行给付义务,当监察大队要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时,该公司出具了一份加盖公司公章的“还款计划”,约定2024年6月30日之前给付三人报酬,但被告吴某却在2024年6月5日将公司注销,使得三原告的债权无法得到保证,三原告遂向榆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前往被告所在的户籍地了解到其身份证号等信息,通过“协查找人查询服务”功能,向三大通信运营商发送协助调查通知书,并通过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准确地了解到当事人正在使用的电话号码。在与被告取得联系后,承办法官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应履行的给付义务,在立案后下发传票的过程中,被告吴某出于对法律的敬畏,主动联系三原告给付劳动报酬。至此,三原告债权得到有效保障并撤诉,矛盾成功化解。
榆树法院将持续深化“互联网+司法”模式,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以更加高效、便捷的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周东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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